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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oplay官网毕业生就业违约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10-11 浏览量:7999 二维码

为强化毕业生诚信意识,保障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基本权益,维护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稳定,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教学[1997]6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规范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工作的通知》(京教学[2018]3号)的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基本原则

第一条 毕业生、用人单位及学校签订的《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统一简称为就业协议),明确了三方在毕业生就业择业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一经签订对三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签约各方应诚实守信,严格按照就业协议规定内容履行协议。

第二条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通过全国高校毕业生网上签约与毕业去向登记平台(以下简称网签平台)签订线上就业协议的,法律约束力等同于签订纸质就业协议。

第三条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已完成就业协议书面签约或线上签约,但学校尚未签字盖章或未完成线上审核的过程中,任意一方提出解除就业协议的,仍适用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毕业生仅可申请一次解除就业协议,违约情况将记入学校毕业生诚信记录。由于特殊原因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约的,学校将不视为毕业生责任,不记入诚信记录。

第五条 毕业生不能确认违约手续登记在案或学校办理完毕前,原则上原就业协议仍可继续执行。

第二章 办理条件

第六条 毕业生因特殊原因要解除就业协议,需在与学院及用人单位协商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在学校可受理的时间范围内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违约。

第七条 毕业生申请违约过程中,如有以下情况的学校将暂缓或不予受理。

1.毕业生未与学院和用人单位协商就违约情况达成一致的;

2.在协商违约过程中,因毕业生态度、诚信等原因造成学校声誉受损或影响恶劣的;

3.毕业生提出第二次及多次违约申请的;

4.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在违约过程中对学校有就业协议约定义务范围以外的其他要求的;

5.毕业生申办材料不全的;

6.不在学校规定受理时间范围内提出违约申请的。

第三章 申办材料

第八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需要违约重新签订就业协议的,需备齐以下材料后,方可申请办理:

1.原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

2.拟调整的新用人单位提供的书面录用函;

3.填写《beoplay官网毕业生违约申请表》并签字盖章,见附件1;

4.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违约说明》,要求写明违约责任和违约认识;

5.就业协议书毕业生推荐表原件。

第九条 毕业生因国内升学(考取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等)或办理出国(境)留学等原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的,需依据原就业协议书的解约内容进行办理:

1.如原就业协议内容已经约定因毕业生升学就业协议可自动解除的,毕业生持录取通知书(或拟录取名单)、原就业协议和已将协议解除情况告知用人单位的相关依据。

2.如原就业协议书没有约定升学或留学原因的违约情况时,毕业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或拟录取名单)和原就业单位解约证明申请办理。

第十条 毕业生完成网签平台线上签约后,办理违约手续时,需要同步在网签平台上传申办违约的电子材料。

 

第四章 办理时间

第十一条 学校以不干扰就业市场秩序为前提,对毕业生违约申请受理起始时间进行统一规定:毕业生签约时间为毕业学年秋季学期的,学校统一受理违约申请的起始日期为毕业学年1月的第一个工作日;签约时间为毕业学年春季学期的,违约受理起始日期为毕业学年5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寒暑假不受理毕业生违约申请。

第十二条 毕业生的违约申请校级审批周期一般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受理书面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的,一般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审批通过后,毕业生可领取新就业协议和就业推荐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实施,原有执行的校级管理规定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如遇国家或上级部门出台新的法规、规定的,以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法规、规定为准。

 

 

招生就业处

2021年10月11日



beoplay官网毕业生违约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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